京華時報訊(記者張淑玲)患上尿毒症後,男子劉某向其所投保的太平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申請理賠遭拒。為此,劉某起訴至法院討要保險金15萬元。昨天上午,海澱法院法官宋碩當庭主持雙方達成和解,保險公司在一周內支付劉某10.5萬元做醫療費。
  昨天是12·4全國法制宣傳日。海澱法院5名海澱區人大代表、保險行業協會人員及來自北京大學的數十位法學院學生旁聽了該次庭審。
  原告訴稱,從2008年開始,自己的公司為其投保了太平盛世團體重大疾病保險,每年續交一次保費,已連續3年。在此期間,劉某稱因身體不適到醫院看病,被查出患了尿毒症,需要透析。劉某遂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卻拒絕給付。
  庭審中,該保險公司辯稱,公司查出劉某在投保前便患有高血壓、慢性腎功能不全,且認為該病直接引發其尿毒症的發病,應屬於帶病投保,帶病投保保險公司免賠。“公司出於人文關懷,考慮到劉某家庭困難,已經給了劉某10000元。”該保險公司律師稱。
  考慮到劉某還在醫院中等錢治病,若走判決則需要很長時間,最終此案在法官主持下進行了和解。  (原標題:男子患尿毒症申請理賠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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